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2026年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指导帮扶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6年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指导帮扶工作计划
延安市商务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
2026年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和指导帮扶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2026年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指导帮扶工作,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警钟长鸣”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为重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严格执行《延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指导帮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确保全市商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安全生产“六无”目标。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2.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达到在控可控。全面掌握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得到全面检查整改提升。
3.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检查企业数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全部查处并督促整改闭环。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事项和指导帮扶范围
重点以大型商业综合体、旧货市场(含二手车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储备承储企业、餐饮领域、住宿领域、展览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领域等十个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商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商务系统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一)共性整治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全市商贸和成品油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推进情况。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是否召开专题研究会议等情况。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4.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员,安全总监;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护用品。
5.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6.全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7.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成品油领域企业是否应用泄漏检测等先进技术装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投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等技术装备。
8.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9.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是否及时调查处理发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并追究责任,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从严追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以及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大型商业综合体领域排查整治。一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未按照应急管理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经营主体从业员工未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经营主体装修施工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批违规动用明火。未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检查。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场所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
2.旧货市场领域(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排查整治。一是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未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二是未对从业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三是开业前未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检查。
3.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排查整治。一是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未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二是未对从业员工进行设施设备操作等上岗前安全培训。三是场所内物品摆放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四是用电用气等人员未持证上岗。五是开业前未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检查。
4.成品油流通领域排查整治。一是未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未建立应急预案;未建立消防巡查记录。二是未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三是成品油零售企业未对散装汽、柴油销售规范管理,未落实实名制登记要求。四是成品油零售企业未设置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误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未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排查整治。一是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二是用电用气等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是企业未在资质认定的拆解场地内拆解报废机动车。四是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未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未设有烟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6.中央储备承储企业排查整治。一是中央储备肉、边销茶、生丝承储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中央储备肉、边销茶、生丝承储企业未定期对储存库电气、电路、防汛、防火、制冷等设施设备故障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7.餐饮领域排查整治。一是餐饮经营主体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未明确安全生产安全茂责任人。二是餐饮经营主体未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三是燃气经营企业或燃气主管部门未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培训;燃气使用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防部门未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四是餐饮经营主体同时具有卡拉OK、歌舞表演等娱乐功能的,未取得文化娱乐部门相关许可,未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8.住宿领域排查整治。一是住宿经营主体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二是住宿经营主体未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三是住宿经营主体未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未对该住宿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四是住宿经营主体使用自建房从事经营,未获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或该证明过期的。
9.展览领域排查整治。一是在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主办单位未制定展览活动安全生产及应急预案,未明确安全生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加强人员检查及现场安全管理,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二是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在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未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取得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复的活动安全许可。
10.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援助执行领域排查整治。一是未遵守我国及所在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未制定或未严格执行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未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做到“不培训、不派出”。四是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未开展应急演练;未妥善处置境外安全生产事件。
四、指导帮扶方式
指导帮扶按计划采取对本系统企业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检查的企业明察采取预先通知、企业内部自查整改、行业督查提前约定时间检查。监管检查实行持表检查,采取“一听(情况介绍)、二查(档案资料)、三看(生产现场)、四指(隐患问题)、五定(整改方案)”的具体方式进行。对暗访和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和复查。
指导帮扶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严重危及职工及企业财产安全的,按照法律法规立即采取要求停产停业等相应处置措施,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商务局成立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帮扶领导小组,组长: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振渊;副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郝忠荣;成员:刘娟、次仁扎西、杨会民、党峰、李卓男、张军民及局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市场运行科,办公室主任由郝忠荣兼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联系电话:市场运行科,7091148)。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排查各类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彻底整治可能发生隐患的角落和细微之处,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2.坚持日常指导帮扶与专项帮扶相结合。既要按本计划要求做好日常指导帮扶,又要结合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帮扶和整治。继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为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3.坚持严格帮扶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加强对指导帮扶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安全指导帮扶综合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帮扶与服务并重,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的事前预防,积极开展专家上门服务指导,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在设备管理、行政许可等方面安全工作做好服务。
4.坚持联合帮扶与落实责任相结合。要积极协助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帮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5.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使单位安全工作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6.加强值班管理,确保生产经营井然有序。各单位要制定好值班安排,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和危险源,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随时掌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