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我市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过程中,就加强组织领导、搭建工作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各项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
(一)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33号)精神,我市下发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延安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指出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明确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推进实施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配合相关工作,市监察局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13个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都按照通知要求,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
2008年9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大会由市政府王立新副秘书长主持并做了重要讲话,市信息办主任王英同志传达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上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保密局的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发言,对贯彻好条例、保障条例在我市的正确施行,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
(三)举办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
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为此,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后,又及时举办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使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初步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上的构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以及如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规范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格式》,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提供了范本,使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得以顺利起步。市城管局、统计局等部门率先完成《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落实,加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市本级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整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进行梳理,及时将市本级政府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市政府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认为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三项制度符合我市实际,我市不再另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 2008年11月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