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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延安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yanan.gov.cn)下载浏览。

一、总体情况

全年延安市商务局共公开各类信息34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2条,动态类信息27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0条,政务微博发布245条,政务微信发布255条,按时回复留言59条,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延安市商务局关于实行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夯实各方责任,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了发布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测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商务网站能够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延安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在信息公开主动方面、栏目维护及时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及时公开、全部公开。定期对各栏目进行维护,保障内容的同时,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查询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