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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全年延安市商务局共公开各类信息501条,发布照片121张,人大议案4件和政协提案4件。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动态类信息374条,文件58条,解读政策类信息6条,政务微博发布156条,政务微信发布148条,按时回复留言15条,回复率100%,推送市政府网站8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了印发了《延安市商务局关于实行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的通知》,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了上传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对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整合,让浏览者使用起来更方便快捷。二是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政务新媒体,确保正常运行。三是督促各下属单位清理“历史遗留”新媒体账号,共计清理3个账号。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信息报送,对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下属单位的年度考核中,对年度考核中不能完成任务的科室或下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优秀评比。

二、主动公开政府政务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进取,但与省、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不够实用。二是信息审核把关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公开方面仍有缺陷。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考核,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广大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