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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2025年延安市加力扩围家电3C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5:49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5年延安市加力扩围家电3C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延安市加力推动家电3C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


延安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2025年延安市加力扩围家电3C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陕西省商务厅等3部门印发的《陕西省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5﹞4号)和延安市商务局等3部门印发的《延安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商发〔2025〕 号)要求,持续加力推动家电3C以旧换新,促进消费增长,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5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二、补贴产品类别

12类家电产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

32类生活电器:按摩椅、跑步机、理疗仪、投影仪(移动智慧屏)、打印机、学习机、除湿机、加温器(雾化器)、音响设备、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风扇、电暖器、冷柜、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干衣机、挂烫机、衣物护理机、吹风机、消毒柜、垃圾处理机、电磁炉、电烤箱、管线机、净饮机(饮水机)、咖啡机、面条机、面包机、破壁机、厨师机。

3类3C数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三、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四、补贴标准

家电产品:二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生活电器: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3C数码: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个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

五、参与企业

从事以上家电3C销售活动,依法照章纳税,提供以旧换新全链路服务的家电3C销售企业或个体(意向名单在延安市商务局官网分批次公示)。

六、实体门店补贴流程

1.消费者下载注册云闪付APP,点击“陕西消费券”-“陕西省家电3C以旧换新专区”-“延安市”-“授权实名信息”-“授权位置信息”-“领取家电3C产品消费折扣券”。

2.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选择符合政策的产品品类,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按比例折扣结算订单。

3.消费者需在补贴确认书填写收货地址(具体到门牌号)、手机号码,留存身份证号码,确认订单金额和补贴金额,知悉产品信息和承诺信息,并签字确认。

4.商户需在补贴确认书填写销售企业门店、对应产品品牌型号、能级或水效标识、订单号、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的,连同pos机支付小票(双联)、销售发票、能效等级标识、安装照片、3C商品激活照片、3CSN码等重要信息拍照上传审核平台。

以上活动流程以云闪付APP显示为准。

七、参与规则

1.商户在产品送货完成后上传审核资料。

2.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具体对接银联陕西分公司;

3.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必须单品支付结算;

4.消费券为领取之日8~23时,23时自动失效。

5.核销企业必须开具个人消费者正规单品销售发票;

6.如需退货,请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实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配合做好补贴资料销毁留存和资金退回工作。当日退货票券自动返还,可在有效期内重新使用;隔日退货再次购买需按照规则重新申领补贴。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商户及时与市商务局联系,补贴资金退还延安市级财政。

八、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活动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1.签署承诺协议。参与企业需签订书面承诺协议或出具函件,就家电3C产品以旧换新相关服务内容作出承诺。

2.加大宣传力度。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督查检查、核查疑似数据、加强宣传引导,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消费氛围。

3.打击不法行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陕西银联分公司加大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对于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采取能上能下。对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商家,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参加本次及以后活动资格。

5.加强监测评估。市商务局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活动结束后,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结算和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