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正文

关于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09:35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消费稳增长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大宗消费对市场的拉动作用,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延安市商务局 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信心,推动汽车消费持续扩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汽车消费补贴,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增长,努力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回升。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0日—12月31日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延安市商务局

延安市财政局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协办单位: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

四、资金安排

市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宝塔区财政安排500万元,合计2000万元用于购置新车消费补贴,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五、活动内容

(一)发放方式

购置新车可领取现金补贴(3000元-8000元)。

(二)申领条件

1.居民个人在延安市注册登记并参与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的企业购置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

2.购车发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12月31日。

3.申领补贴起止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10日。

(三)申领标准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3万元(含)—10万元(不含),发放3000元现金补贴/辆;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发放5000元现金补贴/辆;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发放8000元现金补贴/辆。

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同时叠加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新车

购置补贴。

(四)兑付流程

1.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查看符合购车补贴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在符合要求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并完成全部上牌流程,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刷卡小票等材料。

2.购车人登录“云闪付APP”—“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刷卡小票、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进行汽车消费补贴申请。补贴发放将根据申请提交时间先后排序,先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先得到补贴,按次序发放至补贴发放完毕为止。

3.补贴发放按照“居民自主申请—系统受理初审—市商务局复审—补贴发放”的流程进行。汽车消费补贴按照消费者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为准(如因消费者提供的申请资料有误导致审核退回修改,则自动释放名额,且申请先后顺序以消费者重新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对于最终审核通过后的申请按照申报时间先后次序发放补贴直至全部补贴发放完毕。补贴审核发放过程中,审核退回修改、审核通过等状态均采用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至消费者预留的手机号。

(五)申领规则

1.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所有人一致。

2.申领人所提供的所有购车交易行为、所有购车手续等材料登记的日期及其支付凭证(少量定金除外)的日期均在活动开展日期之内。

3.购车补贴名额有限,申领人可通过“云闪付APP”—“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专区实时查看剩余额度及个人申请进度。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金额,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

4.汽车销售企业要严格区分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补贴,严禁以政府财政补贴代替销售优惠;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5.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6.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贴。

7.为保障消费者购车行为的真实可核验性,除通过金融分期付款部分之外的其他支付行为应通过银行卡POS刷卡方式实现(转账及现金均无法通过申请),且

需保留POS小票作为补贴申请及核验依据。

六、参与范围

(一)汽车销售企业范围。纳入延安统计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车辆标准。在延安市注册登记并参与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的企业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二手车、公牌车辆、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纳入本次汽车补贴范畴。

(三)申领汽车消费补贴的对象。在延安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车主。

七、监督管理

(一)市商务局与第三方签署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合作协议,委托第三方承担此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

(二)第三方定期将汽车消费补贴的申请、审核以及发放等相关数据报市商务局核实。

(三)在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市商务局在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在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对群众反馈存在恶意套现、电子消费券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政府补助代替销售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列入不诚信名单并终止本次活动参与资格。

(四)延安市2024年第二期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结束后,第三方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要的全部数据流水,将剩余资金上缴至市商务局指定账户。

(五)市商务局对此次汽车消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账目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