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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来源:延安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17:08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陕西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5〕49号)和《延安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延市商发〔2025〕3号)要求,结合延安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年度安排,为做好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延安市内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门店(以下简称销售门店),交售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辆补贴500元;交售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叠加补贴100元。

老旧电动自行车是指牌照登记在延安市内的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旧车登记持有人与新车购买人不一致和牌照遗失的,可在承诺书上说明情况后进行换新。(具体样式详见附件3)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二、补贴方式

采取个人消费者现买立减、参与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

(一)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送至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折价收旧(旧车折价由双方按照市场价商定)。

(二)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并现场通过支付宝平台享受补贴立减支付。

(三)销售门店开具发票,并将个人消费者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销售信息等上传至支付宝平台。

(四)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

三、补贴规则

(一)本次活动补贴可与销售门店、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二)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同一消费者享有一次补贴资格。

(三)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

(四)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扣除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之后,由参与销售门店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四、补贴流程

(一)消费者将旧电动自行车送至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由销售门店进行收旧折价,拍照留存,销售门店将车架、蓄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回收处理。

(二)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由销售门店开具发票。

(三)销售门店将消费者身份证照片和旧车破坏照片、车机号、

电机号,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车机号、新车电机号等信息上传至支付宝平台。

(四)将销售门店补贴资金汇总审核通过后,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

五、参与销售门店和回收企业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核报送的基础上,市商务局梳理汇总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并在延安市商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对外公示公布。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4.有意愿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5.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机收旧机等相关业务,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

6.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7.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备案。

(二)回收企业

市商务局在延安市商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报废活动的回收企业名单。回收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拥有相关资质,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3.蓄电池回收的处置符合相关规定。

4.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电动自行车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六、补贴发放

市商务局负责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审核资料进行专项核查。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门店提供的银行账户。销售门店可通过支付宝平台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补正信息。逾期未申请或因申请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以及未在截止时间前补正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七、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牵头本区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工信等部门做好以旧换新涉及的相关环节。

(一)规范销售环节。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函告本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并抄送本级专班。销售门店要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1)。

(二)优化收旧环节。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并完善交接手续(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销售门店要合理提高交售旧车的价格,激励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交售报废旧车。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2),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铅蓄电池经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鼓励采取短信提醒、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普及面。及时总结成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经验交流。注重群众宣传发动,广泛开展以旧换新进社区宣传活动,营造以旧换新的浓厚氛围。